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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乱象频发 如何破解老年人出行难题?

来源: 工人日报   日期:2020-12-24 12:52:12  责编:娟子 刘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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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因为驾驶灵活、售价低廉、易于购买等优势,备受老年人等消费群体的喜爱,成了马路上的“常客”。然而,数量不断增长的老年代步车,仍存在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乱象频发、无证照管理等问题。有关人士呼吁,从源头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

  老年人的出行需求日益增长。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便利老年人的日常出行?

  老年代步车成市场宠儿

  日前,记者走访了位于北京西直门外大街的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尽管天气寒冷,但来店里看车、试驾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根据工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老年电动代步车”泛指行驶速度较低、不符合相应类别机动车标准、未纳入机动车管理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市面上也称之为“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

  据销售人员介绍,四轮低速电动车价格一般在3万元到5万元之间,最高时速可达50公里,多是电力驱动,有两种电池可供消费者选择:锂电池和铅酸电池,消费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电池数量。

  “四轮的低速电动车销量很好,有时候一天能卖出去六七辆,大多是老年人买。”销售人员表示,除了使用方便、购买便捷,这种老年代步车的另一个卖点就是无需上牌,驾驶者也不需要考驾照便可上路行驶。

  发生事故按照机动车认定责任

  不上牌、不限行、没驾照、乱闯红灯、乱停放……老年代步车的“任性”令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和交警头疼。

  小巧的体积,使老年代步车拥有在城市里“随意穿梭”的优势,不论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都可以看到老年代步车的身影。

  记者走访时发现,北京很多小区都没有专设老年代步车停车位,部分老年代步车挤占了机动车停车位。

  老年代步车之所以如此“任性”,“身份”尴尬是因素之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低速电动车应归为道路机动车辆,但老年代步车没有按照国家对机动车管理的要求办理市场准入,驾驶人和车辆也没有实行证照管理。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向《工人日报》记者表示:“老年代步车在司法鉴定时往往被鉴定为机动车,只不过是非法的机动车。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时是按照机动车来认定责任的。”

  综合施策加强管理

  记者了解到,很多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以“老年代步车”等名目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上路使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规范低速电动车市场,2018年11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速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通知》发布以来,已有山东、江苏等多地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低速电动车行业发展。

  顾大松认为,老年代步车显然属于机动车,如果没有被纳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应该禁止的。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要综合施策,“供需两头都要发力,交通安全是一个平衡点。”他表示,由于低速电动车涉及生产、销售、驾驶许可、报废回收等多个环节,还需要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工信部在上述答复中表示,《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草案已经形成,目前正在加快标准编制工作。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扎实推进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税费、保险和使用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具体管理措施,完善低速电动车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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