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产  >> 查看详情

深圳:住房类项目需4年内竣工,竣工逾期满2年出让方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来源: 澎湃新闻   日期:2023-12-12 16:03:20  责编:刘玉辉 
分享:
   12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为提高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对竣工定义、开竣工期限、违约金计收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
  《办法》适用于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作价出资(入股)合同(以下简称供应合同)的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4年内竣工
  《办法》根据项目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的不同,对建设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作出规定。(一)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二)主体功能为非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按下表规则确定。其中,建设项目地下室≥3层的,其开工日期可再延长6个月,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建设项目竣工前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下同)的,以总建筑面积按上表重新核定开工、竣工期限,开工期限自原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建设项目竣工后经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增加部分建筑面积按上表核定开工、竣工期限,开工、竣工期限自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签发之日或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涉及开工、竣工逾期或闲置土地的,应先按规定处置完毕。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解读表示,完善开竣工期限一是对于建设项目竣工前后申请提高容积率的情形,分别明确建设项目重新核算开工、竣工期限规则。二是线性工程(道路、综合管廊等)用地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是明确存在建设条件特别复杂、特殊工艺或建设要求等情形的非住房类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期限确定规则,土地使用权人提交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建设周期的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经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核实后,可对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再另行规定、约定。
  《办法》所称开工,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线性工程、水务工程、环保工程、应急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对开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法》所称竣工,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整宗地的规划条件核实或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文件。
  违约金计收规则调整为按月计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此次还优化了违约金计收规则。在保持违约金计收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将违约金计收规则调整为按月计收,即违约金由每延长3个月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5%计收调整为每延长1个月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0.5%计收。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在受理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整宗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或分期开发建设的最后一期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时,应核查申请用地是否在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的竣工期限内竣工。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明确存在逾期竣工情形的,应先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再完善竣工超期用地手续,以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只需签一次补充协议。
  根据《办法》,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竣工的情形(非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导致建设项目用地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延长开工、竣工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对未按时开工、竣工的原因进行认定,认定后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签发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工、竣工期限。如土地使用权人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报区政府审定。按前款规定延长开工、竣工期限的,不计收违约金,每次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长开工期限的,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竣工延期的,应在竣工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并按申请延长竣工的期限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延长1个月,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含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价款,下同)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0.5%计收;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申请延期只可延期1次且最长不得超过2年。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经处置后延长竣工期限的,不能因企业自身原因再次申请竣工延期。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后,竣工期限按原供应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顺延。
  土地使用权人实际竣工逾期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竣工逾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认定,属于企业自身原因的须按规定收取违约金。逾期2年以内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缴纳违约金,逾期满2年(含2年)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可以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的规定、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计收违约金,如实际逾期期限按照前款规定测算应缴纳违约金的比例高于20%的,按实际测算的比例计收。
  土地使用权人缴清违约金后,由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办理延长竣工期限的手续,签发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竣工期限。
  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供应合同约定以有偿使用价款为基数计收的,违约基数按供应合同约定的有偿使用价款确定。供应合同约定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基数计收的,供应合同有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基数按供应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定;供应合同未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的15%确定。
  建设项目竣工前提高容积率的,竣工违约以整宗地的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作为基数计收违约金;建设项目竣工后提高容积率的,竣工违约以提高容积率补缴的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作为基数计收违约金。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明确,2018年10月17日《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11号)施行前已签订供应合同但还未竣工的建设项目,因无法按时竣工申请竣工延期或实际竣工逾期的,违约责任按供应合同约定执行;供应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本办法执行。实际逾期竣工满2年(含2年)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可以按供应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计收违约金。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生活消费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生活消费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中国生活消费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生活消费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中国生活消费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中国生活消费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中国生活消费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 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中国生活消费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zgshxfw@126.com 手机:13910910492 13911566744(含微信)QQ:1176602562

相关文章

  • 房企密集调整战略,“内卷”品质争夺改善型客户

       目前,多城挂牌量处于高位,仅能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老破小”或是面积小、交通不便的房子,已经非常难出手,等待置换房子的改善型购房群体却依然庞大,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明显变化。   “在房地产行业,品质已经缺失了五六年之久,而现在随着楼市过渡到买方市场,购房者对品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房企将在产品力上开启激烈竞争。”近日,一家大型房企华东区域的设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截至今年10月,已有约20家房企... [阅读]

  • 周济:向制造业学习精益管理 重塑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2月2日,聚焦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2023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在海南博鳌澎湃启幕,3日上午,2023美好人居峰会如期而至。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济从管理学的角度对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与美好人居构建分享了自己的见解。 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济   “中国房地产转型目前面临的问题是缺乏科学管理的理念与指导,重塑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一定要靠科学管理的指导,要按照科学规律办事。&rdqu... [阅读]

  • 信贷债权股权“三箭齐发”护航房企合理融资

       金融支持房企合理融资的力度将进一步提升。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日前金融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研判后续房企融资纾困事宜,从会议内容看,“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成为“重头戏”,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政策支持下,信贷、债权、股权“三支箭”对房企合理融资托举力度显著提升。业内人士预计,房企融资环境有望得到显著改善,未来信贷、增信发债支持力度将进一步打开空间,房企股权融资审批也有望提速。... [阅读]

  • “住得好”离不开完整社区建设 让完整社区既要“完整”更能“可持续”

        我们对住房的需求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住得好,不仅是有好房子,良好社区环境也至关重要。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是补齐社区设施和管理短板、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还须努力探索,形成更加科学的体制机制,让完整社区既要“完整”,更能“可持续”。   完整居住社区关乎每一个城镇居民的居住幸福指数。统计表明,城市居民75%的时间在社区度过,老人... [阅读]